2010年,昆明市委、市政府高瞻遠矚、超前謀劃,在國家針對地方政府融資公司的監管政策出臺之前及時啟動了深化政府投融資體制改革,對市級8大投資公司進行統一規范管理,對政府投融資事業進行體制再造。昆明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于1月28日應時成立。
集團公司由昆明市財政現金出資7.4億元注冊設立,受托管理昆明城建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滇池投資有限公司、產業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交通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新都投資有限公司、土地開發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農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新農投資有限公司等8家市級政府投融資公司。負責昆明市范圍內重大基礎設施、各種產業、重大項目的投融資業務;負責市政府授權范圍內的土地收儲、開發投融資業務;負責市政府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及保值增值。
以“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為指導思想,集團公司圍繞現代新昆明建設的戰略部署,通過建立與市財政和土儲中心的三大資金池,再造高效聯動的投融資體系,實現以土地為主的城市資源運作和城鄉建設投入的良性循環。同時,發揮種子資金的引導和放大作用,以政府直接投入帶動社會資金參與,增強對新興產業、民生社會事業等領域的資金持續投入能力。